广州南沙:推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严格执行

广州南沙:推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严格执行

日前,财政部、税务总局正式发布《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广州南沙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2〕29号)

通知指出,对在广州南沙工作的香港居民,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香港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对在广州南沙工作的澳门居民,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澳门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

该通知规定的个人所得包括来源于广州南沙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经营所得以及经地方政府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

通知的实施范围为广州市南沙区全域,执行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打开界面新闻APP,查看原文
    界面新闻
    打开界面新闻,查看更多专业报道

    热门评论

    打开APP,查看全部评论,抢神评席位

    热门推荐

      下载界面APP 订阅更多品牌栏目
        界面新闻
        界面新闻
        只服务于独立思考的人群
        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