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 微博8月3日发布声明称,近期,我校对陈春花老师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8月3日,我校国家发展研究院收到了陈春花老师的辞职申请。学校按程序终止其聘用合同。
今日早些时候,陈春花在其个人微信公众号发文回应学历争议称,2003年2月,《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出台,执行时间同年9月,随后我才知道所获得博士学位未被认证。在2003年学历学位认证相关规定出台后,在涉及到可能影响组织对我的聘用评价时,如2010年被新加坡国立大学商学院聘为客座教授,2016年入职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我都如实告知博士学位未被认证的情况,以及自己求学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