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记者 | 章宇璠
7月22日,中国银保监会金华监管分局发布了1张罚单,剑指浙江义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浙江义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贷款“三查”不到位,对公信贷资金被挪用于购房、个人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房、流动资金贷款违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向不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贷款;违规向城投公司等其他机构提供土地储备融资;转嫁成本。
金小红对浙江义乌农村商业银行贷款“三查”不到位,流动资金贷款违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转嫁成本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中国银保监会金华监管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三条第(四)项、第八十九条第二款,对浙江义乌农村商业银行罚款人民币230万元;对金小红给予警告。
根据官网,义乌农商银行于2012年7月18日挂牌开业,总股本15.56亿元。截至2021年末,全行总资产961亿元,各项存款余额768.36亿元,各项贷款余额622.1亿元,存贷规模位居义乌银行业金融机构首位。
今年1月,义乌农商银行因违规开展衍生产品交易业曾被罚款人民币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