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出台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确保综合费用率不高于20%

重庆出台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确保综合费用率不高于20%

市级财政每年按照不超过本级保费补贴年初预算总额的10%给予区县绩效奖励

据上游新闻消息,近日,重庆市财政局修订出台了《重庆市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重点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标准、补贴范围、保障水平、绩效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调整优化。

《管理办法》明确,我市农业保险补贴险种分两大类:一种是中央补贴险种,包括种植业的稻谷、小麦、玉米、油菜、大豆、马铃薯、主粮作物(稻谷、玉米)制种等直接物化成本保险;养殖业的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等生产成本保险;林业的公益林、商品林等再植成本保险。

另一种是市级补贴险种,包括柑橘成本保险、生猪收益保险以及稻谷、玉米、马铃薯完全成本补充保险;区县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每个区县不超过5个险种;根据我市农业产业发展重点,市财政局确定的其他险种。

补贴额度方面,《管理办法》要求,对区县开展的中央补贴险种,市级财政分类分档实施差异化补贴,重点体现对国家乡村振兴帮扶县、产粮大县、生猪调出大县,以及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区县等区县的支持。对养殖业中奶牛生产成本保险,中央财政、市级财政、养殖户分别按照50%、30%、20%比例承担保费。此外,市级财政每年按照不超过本级保费补贴年初预算总额的10%给予区县绩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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