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华商报 谢涛
居住在西安市鄠邑区荣华水岸新城的耿女士,在自家一楼的小院子里搭建了一间钢结构阳光房,她称这一行为是当初售楼时开发商承诺准许的。可最近却收到了当地城管局的违建限期拆除告知书。她觉得当初开发商欺骗了她。随后记者联系了开发商一负责人,他称目前希望业主们可以自行拆除违规搭建的阳光房,开发商会和物业沟通,以减免物业费的方式对这些业主进行补偿。

对于该小区违建认定问题,记者联系了甘亭街道国土资源管理所。工作人员介绍,此次认定违建只涉及这些私自搭建的阳光房,希望业主配合自行拆除恢复至开发商交房时的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