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成都财政局、成都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发布通知称,为进一步完善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体系,积极支持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中小微企业开展合同信用融资,降低贷款成本,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结合工作实际,将“蓉采贷”政策与“蓉易贷”普惠信贷工程相衔接。并要求各级相关部门加强该政策的宣传推广、金融机构优化产品和流程。
一、支持对象及期限将符合条件的“蓉采贷”贷款纳入“蓉易贷”风险补偿范围,精准支持中标(成交)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单户贷款金额1000万元(含)以下的合同信用贷款,重点支持单户贷款金额500万元(含)以下的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二、贷款利率及办理时限属于“蓉采贷”和“蓉易贷”共同支持的中小微企业贷款,其融资利率不超过贷款合同签署日最近一期成都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融资时效原则上应在中小微企业首次联系融资机构后3个工作日办结。三、风险分担机制对纳入“蓉易贷”的“蓉采贷”逾期贷款,按照“蓉易贷”相关政策进行风险补偿,原则上由融资服务机构、“蓉易贷”资金池按照7:3比例分担风险。四、资金补偿机制符合“蓉易贷”风险补偿条件的,由“蓉易贷”资金池按照应承担比例的60%对融资服务机构进行预补偿。剩余部分待最终损失确认后补偿,追偿所得或贷款损失经确认后,再按比例最终清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