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启动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试点工作

重庆市启动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试点工作

市商务委会同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市药监局和重庆海关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出台《重庆市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试点方案》(简称《试点方案》)。

近日,为支持重庆市医药产业研发创新,推动医疗健康领域高质量发展,市商务委会同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市药监局和重庆海关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出台《重庆市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试点方案》(简称《试点方案》)。

根据《试点方案》,试点期为试点方案发布之日起2年,在全市全域范围内开展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试点工作。

图片来源:重庆药友制药

《试点方案》根据“创新机制、安全规范、高效协同、便利通关”原则,建立生物医药企业研发用物品进口“试点清单”制度,通过“试点清单”方式发布试点企业(研发机构)和进口研发用物品,原则上每半年动态调整1次。通过对多部门协同创新监管模式和服务模式进行创新和实践,不断完善相关监管措施和服务模式,提升进口便利化程度,实现“试点清单”物品进口不需办理《进口药品通关单》。

在经国务院批复同意的《重庆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中明确提出“适度放宽医药研发用小剂量特殊化学制剂的管理”,此项试点工作将有力推动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落地见效。

图片来源:重庆药友制药

通过试点,还将进一步落实重庆自贸试验区建设,助力我市内陆开放高地建设,全方位推动生物医药产业招商引资、扩大产业规模、促进进出口增长协调发展。重庆海关负责人表示将根据试点要求,优化监管举措,加快研发用物品的进口通关。

重庆药友制药企业负责人表示:“企业在生物医药研发与临床试验过程中,在与全球大型跨国制药企业深度合作中,需进口各类物品以满足药品研发需求,《试点方案》的出台,极大提升了进口便利化程度,缩短了研发用进口物品的货期,使企业研发项目得以快速推进,增强企业进行全球化研发布局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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