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记者 | 章宇璠
6月10日,北京银保监局发布了1张罚单,剑指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1.贷款风险分类不真实,掩盖不良资产;2.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严重不到位;3.个人贷款管理严重不到位。被处罚当事人为王华、毕春雨、石弘泽、王晓南、汪东、张谊成、齐岗岗、夏文姨、林耀佳、郝泓江。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北京银保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责令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改正,并给予合计30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王华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对毕春雨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对石弘泽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对王晓南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对汪东、张谊成、齐岗岗、夏文姨、林耀佳、郝泓江分别给予警告。
6月2日,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副行长王文浩在北京市银行业协会新闻发布会保供稳民生专场指出,截至4月末,光大银行北京分行普惠金融贷款余额165.29亿元,较年初增加34.57亿元,增速26.45%。普惠金融客户数8050户,较年初增加1231户。新投放普惠金融贷款利率4.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