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姨,针对老年客户,我们推出了特惠旅游产品,便宜还有礼品送。”“大伯,加入我们会员,不仅可以免费旅游,还可以攒利息,您要不要看看?”这些推销话术是不是很熟悉?
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提醒您,这些话语您可千万别上当!这是一些旅行社或者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企业和个人(俗称“黑社”)与购物商点、保健品公司等合作,利用个别老年人贪便宜、图省钱的心理,为牟取非法利益设置的消费陷阱。有些公司还以“免费旅游”“会员福利”为幌子,诱骗老年人高额“办卡”“入会”,以达到非法集资的目的。
在此,市文广旅游局提醒广大老年消费者要谨防以下三大陷阱:
陷阱一:入会福利暗下套
目前市场上存在一些不法商家,假借旅游公司的名义,专门针对老年人推出“会员制”服务,引诱以每人1-5万元甚至十几万元不等的资金入会。入会后可以享受不同级别的会员服务,既有每年多次免费旅游、特价福利旅游,还可以高额反息(利)。一些有钱有闲的老年人,往往被这种看起来既能旅游又能赚钱的“好事”所吸引,把自己的“养老钱”都投了进去。这些商家表面上是旅游公司,实质上却是吸储老年人的资金以达到非法集资目的的违法企业,存在极大的“卷款跑路”风险。
消费提醒:这种打着旅游幌子的“投资理财型”诈骗,诱惑性较大、迷惑性也较大。老年人有存款积蓄,且防范意识薄弱、维权意识不强,很容易成为非法集资的目标人群。面对此类行为,老年人要有风险意识,对于明显高于正常理财年化收益的投资行为一定要谨慎;对于商家提供的会员免费旅游等福利,也要明白“天下没有免费午餐”的道理,多一份防范心理。老人子女也应当多关心老人,对老人的日常生活、资金往来多问一句,提高老年人的防骗识骗能力,守护好爸妈的“钱袋子”。
陷阱二:特价旅游为牟利
一些旅行社和非法机构针对老年人比较节俭的特点,对老年人用赠送油米肉蛋、洗涤用品等实用品来诱惑,推出特价短途旅游。然而到了目的地之后,导游却带着老年游客不停地进购物店或保健品商店。去的旅游景点,草草逛一圈,紧接着就赶往下一个景点。行程中大多数的时间都被购物占用了。在购物店或保健品店里,游客往往被要求“听课”,期间不停有推销员向老年游客灌输产品如何如何好,或借以“老乡”名义担保产品真材实料,甚至向他们诉苦生活不易来博取同情。几轮“洗脑”下来,不少老年人就稀里糊涂地掏钱购买,回到家才发觉花了“冤枉钱”。
消费提醒:不合理低价游,是经营者利用游客贪图便宜的心理低价揽客,而后通过欺骗、诱导甚至强制购物等手段获利。老年人跟团出游,千万不要被这种小恩小惠以及所谓的“免费旅游”所诱惑,要知道“免费午餐”背后肯定暗藏猫腻。参加低价团,却期待超值体验是不现实的。老年人要获得好的消费体验,一定要比照正价旅游产品,自觉拒绝“零团费”、低价团,做到理性消费,为自己的愉快、安全旅程负责。
陷阱三:情感拉拢藏猫腻
一些个人,凭着朋友、同学、同事关系组建微信群,声称与旅行社关系很好,可以为“圈友”提供特价旅游、热门线路,并牵头带领老友们一起报团旅游。他们在群里直接收钱,既没有签订合同,也没有提供发票,很多报名的老年人甚至连旅行社的名称都不知道。这些“黄牛式”中介,借着经常组织旅游的“熟人”优势,利用情感拉拢,使老年人无法拒绝,“心甘情愿”地自掏腰包参加一些“猫腻”旅游,他们则从中赚取中介费、返佣。
消费提醒:目前的旅游市场中,存在大量以同学、老乡、社区邻里、朋友圈等为基础,通过个人牵头组织、组团报名的方式参加旅游,往往会产生许多服务质量问题。老年人跟团旅游,应当直接与有资质的旅行社签订书面旅游合同,充分了解旅游行程安排,并自主、理性选择适合自己兴趣、体力的旅游产品,应直接向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并保留凭证与单据,不要盲目相信同学、老乡、朋友圈信息,在未作深入了解的情况下委托他人代为决定、签署旅游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