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财政司司长陈茂波:进一步简化香港第二上市要求,为回流“中概股”提供支持

香港财政司司长陈茂波:进一步简化香港第二上市要求,为回流“中概股”提供支持

5月29日,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发表司长随笔称,最近的俄乌冲突让人清楚看见美国如何把美元和一些国际金融系统武器化,赤裸地扭曲和干扰了国际金融市场的运作。安全,不单是国家关注的重点,亦是企业必须小心评估的风险。最近我们进一步简化了大中华企业到香港作第二上市的要求,为须管理好政治风险而回归的“中概股”提供支持。

陈茂波表示,香港一直努力革新自身证券市场的制度,提升竞争力,包括一系列上市制度改革。例如,2018年4月港交所实施新上市制度,容许同股不同权架构的新兴及创新企业和未有收入或盈利的生物科技公司来港上市,并透过设立便利管道,容许合资格的此类公司在香港作第二上市。自2019年至今,透过第二上市或双重主要上市回流香港的“中概股”发行人共21家,以市值计,它们合共占所有在美国上市的“中概股”的总市值超过七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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