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居民可用公积金进行自住房改造

有效缓解了缴存职工加装电梯资金压力

日前,陕西省住建厅发布了《关于落实部省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合作框架协议持续推进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的通知》。

《通知》表示,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进一步加大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力度,允许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切实解决缴存职工资金困难问题。要遵循“坚持居民自愿,调动各方参与”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提取政策,细化提取条件和对象、提取时限和额度,切实方便居民提取。要把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作为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职责,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加装电梯改造资金合理共担机制。

《通知》要求,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将住房公积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建立长效机制加以推进。要进一步优化提取流程,简化办理条件,积极主动服务,符合条件的应提尽提、应保尽保,切实满足缴存职工的需求。

《通知》还表示,2021年,陕西省住房公积金系统已为731名缴存职工办理提取2716.06万元住房公积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有效缓解了缴存职工加装电梯资金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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