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赵明
5月23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举行,听取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从4月15日起,省人大财经委联合三秦都市报开设《聚焦物业服务管理,破解民生急难愁盼》互动话题,通过三秦都市报热线电话965369、秦闻APP和其抖音号等全媒体十大参与方式,既听取了民意诉求,又宣传解读了《条例》,拓展了人大监督的社会影响力。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戴征社表示,本次执法检查呈现三个特点:首次实施联合检查;问卷调查参与度高;探索人大监督与新闻监督有效结合。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普法宣传力度;坚持党建引领,激活业委会自治作用;坚持问题导向,推动解决突出问题;加大监管力度,着力提升物业服务管理质量;夯实法律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执法检查组建议,要加强对业委会人选的推荐和审核把关,鼓励“两代表一委员”参选业委会成员。要用好用足国家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政策机遇,加快开展解决群众办理房产证遗留问题专项行动,为符合条件的群众应办尽办。要严把房产建设质量关、小区规划设计关,从源头上减少因违规违建引起的矛盾纠纷。要梳理各类小区存在的维修资金使用难、停车难等问题清单,并推动问题加快解决。要按照便于服务管理的原则,抓紧调研摸底,适时将相邻的“小、旧、散”小区合并为一个物业服务区域,着力提升老旧小区功能和环境。要完善全省统一的物业服务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监管体系,建立行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督促企业转变服务理念,提升为民服务意识。要加大对恶意拖欠或拒交物业费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并建议纳入个人征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