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深圳、滑坡

滑坡事件调查公布后 深圳市委副书记李华楠兼任光明新区党工委书记

深圳新闻网称,今日上午,光明新区召开干部大会,会上宣布市委有关任免职决定,决定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社工委主任李华楠兼任光明新区党工委记。
光明新区、深圳、滑坡

图片来源:摄图网

光明新区干部大会今天上午召开,会上宣布市委有关任免职决定,决定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社工委主任李华楠兼任光明新区党工委记。

简历

李华楠,男,汉族,1959年6月生,安徽太和人,1977年1月参加工作,198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安徽大学法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现任中共深圳市委副书记、市委秘书长。

1977年1月—1980年9月,安徽省太和县苗集乡知青;

1980年9月—1984年7月,安徽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学习;

1984年7月—1991年3月,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经济法规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1991年3月—1993年11月,安徽省人民政府法制局副局长(副处级)(其间:1991年8月—1992年4月中共安徽省委驻潜山县社教工作队副队长);

1993年11月—1994年1月,深圳市法制局干部;

1994年1月—1994年8月,深圳市法制局办公室副主任;

1994年8月—1996年2月,深圳市法制局经济法规处处长;

1996年2月—1997年8月,深圳市法制局局长助理、党组成员;

1997年8月—2001年8月,深圳市法制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01年8月—2004年5月,深圳市法制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4年5月—2005年6月,深圳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党组书记;

2005年6月—2009年2月,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其间:2006年3月—2006年7月中央党校地厅级干部进修班第46期B班学习);

2009年2月—2010年6月,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2010年6月—2011年11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兼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其间:2008年11月—2011年1月北京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11年11月—2015年5月,深圳市委常委、秘书长;

2015年5月—,深圳市委副书记、市委秘书长。第五届、六届市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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