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监管批复后,法国巴黎银行火速加仓增持南京银行2.33%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第一大股东法国巴黎银行及法国巴黎银行(QFII)合计持有南京银行股份比例从14.04%增加至16.37%。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张晓云

获得监管批复后,法国巴黎银行火速加仓南京银行。

5月18日晚间,南京银行(601009.SH)公告称,公司收到法国巴黎银行《关于增持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法国巴黎银行及法国巴黎银行(QFII)增持公司股份比例超过1%。

公告显示,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第一大股东法国巴黎银行及法国巴黎银行(QFII)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14.04%增加至16.37%,增持比例2.33%,超过1%。

具体来看,法国巴黎银行2022年5月17日以可转债转股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约1.83亿股,增持比例1.42%;法国巴黎银行(QFII)于2021年8月20日至2021年9月6日期间,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约9445万股,增持比例0.91%。

公告称,法国巴黎银行承诺,法国巴黎银行及法国巴黎银行(QFII)增持所取得的公司股份,自取得之日起5年内不进行转让。

此前5月16日,南京银行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江苏银保监局下发的关于南京银行股权变更及有关股东资格的批复,法国巴黎银行的股东资格获准。

这是因为根据《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单独或合计拟首次持有或累计增持商业银行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应当事先报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核准”的要求,法国巴黎银行作为持股比例10%以上的股东,持股比例超过15%需要事先获得江苏银保监局核准。

作为南京银行目前的第一大股东,法国巴黎银行早在2005年就入股南京银行,通过受让国际金融公司和其他14家南京银行股东持有的10%和9.2%的股份,成为南京银行第二大股东。2012年,法国巴黎银行以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身份增持南京银行,一跃成为该行第一大股东。

4月20日,南京银行董事长胡升荣在该行2021年度暨2022年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上表示,法国巴黎银行作为南京银行的单一第一大股东和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自2005年以来始终关注南京银行的发展,同时对南京银行的优势一直非常认可,包括优越的区位、长期的战略、优秀的企业文化、管理层的能力,还有面对调整的适应性和韧性。

他表示,从南京银行今年各项经营情况来看,在经济大环境和疫情影响下,南京银行保持了优秀的业绩,坚定地推进主要的战略项目,同时不断创新,推出新产品,推进以客户为中心的战略转型。从去年到今年,虽然受到疫情各方面的影响,法国巴黎银行依然保持了和南京银行紧密的合作关系。

除了第一大股东法国巴黎银行的增持外,今年内,南京银行第二、三、四大股东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紫金集团)、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均对该行进行了增持。

不过在增持的过程中也发生了不和谐的小插曲。由于工作人员误操作,造成了短线交易,南京银行大股东紫金集团不得不公开致歉。

3月21日晚间,南京银行发布《关于大股东因误操作造成短线交易的公告》称,近日该行获悉持股5%以上股东紫金集团在3月10日、3月15日通过二级市场竞价方式增持该行股份过程中,由于工作人员误操作,出现短线交易该行股票的情形。

据了解,紫金集团近期在二级市场通过竞价方式持续增持该行股票。从2月28日至3月15日,紫金集团通过二级市场竞价方式以自有资金累计增持6178.61万股,增持金额约6亿元。

在持续增持过程中,紫金集团由于工作人员误操作,出现短线交易公司股票情形,在3月10日、3月15日分别卖出1.5万股(当日买入540.48万股)和76.3万股(当日买入2796.11万股)。根据当日买入和卖出交易均价计算,误操作卖出中,仅3月10日的卖出产生了正收益,收益额为769.5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述误操作产生的卖出收益归南京银行所有。

南京银行表示,紫金集团本次买入该行股票系操作失误造成,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目的,但本次行为构成了短线交易,紫金集团已充分认识到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就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给该行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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