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明:内外贸一体化是促进内外循环协同发展的重要方式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指出,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难题主要在于人员和规则。

2021年6月9日,上海,自贸区外高桥保税区,捷丰自贸中心。摄影:匡达/界面新闻。

记者 王玉

商务部等14部门周二发布了关于开展内外贸一体化试点的通知,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表示,目前国内正在积极构建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而内外贸一体化是促进内循环和外循环协同发展的一种方式。

“我们正在积极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但这双循环并不是割裂的,应是联动协同的。”他说,“内外贸一体化是一个很好的协同方式,不刻意去区分内外贸,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体现出既支持内循环又支持外循环。”

白明表示,早期的内外贸易一体化是不同市场之间的协同和不同市场之间的延伸,而现在的内外贸易一体化更强调是一个整体。

“初期做内贸的企业转做外贸,或是做外贸的转做内贸,是两方面企业进行的一个对接。现在是既做内贸又做外贸,它不刻意区分,可以扩展到任何市场,把中国的国内市场看作是全球市场的中国分厂。”他说。

白明指出,现在国内大型骨干企业比如海尔集团几乎既做内贸又做外贸,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难题主要在于人员和规则。

“首先在人员方面,很多企业并没有一个整合,做内贸也做外贸,公司里面的销售事业部或是进出口事业部,实际是由两拨人马在做。其次在规则方面,做外贸采用更多的是国际上的一些规则,而国内的操作又是另一套办法。”他说。

本次发布的通知提到,要力争用3年时间,在完善内外贸一体化调控体系,促进内外贸法律法规、监管体制、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衔接等方面积极创新、先行先试。

对于国内外规则标准的差异,白明认为,内外贸一体化的对接应是尽可能由低标准向高标准靠拢,但规则也不能单纯的偏向高标准,要根据市场因地制宜。

“有些不适合的行业就不能强行的开展,因为不同市场的适用空间不一样。比如医药行业,因为各国的处方标准不一样,国外的药硬性放在国内就不符合我们国家的药品监督规则。”

“再比如说汽车,日本或者英国的车是右舵车,中国车是左舵车,所以(规则)并不能完全简单地搬过来,或者将内贸简单地搬到其他国家。”他说。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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