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消息,2016年7月13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陆武成受贿一案。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7年至2014年,被告人陆武成利用其担任甘肃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中共甘肃省委常委、兰州市委书记、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开发、规划审批、职务晋升等事宜上提供帮助,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626万余元,应当以受贿罪追究陆武成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陆武成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陆武成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陆武成是甘肃省自十八大以来落马的首个“老虎”官员。2014年3月,中央第一巡视组曾对甘肃省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巡视,并反馈了巡视结果。但迟迟没有“大老虎”落网,直至一年后的2015年1月23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在其网站头条发布了陆武成接受组织调查的信息及其简历后,甘肃无“老虎”的传言不攻自破。
2015年5月,中纪委网站发布消息,陆武成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并披露了相关案情。
经查,陆武成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
陆武成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严重违纪违法,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陆武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公开资料显示,陆武成的任职经历一直没离开过甘肃。兰州市公安局是其1972年参加工作时的地方,其后进入组织系统,在兰州市委组织部、甘肃省委组织部工作了21年,官至甘肃省委组织部干部调配处处长。
之后,陆武成开始主政一方,在镍都金昌市工作了9年,担任过金昌市市长、市委书记等职。2005年,51岁的陆武成任甘肃副省长,2008年,陆武成任甘肃省委常委。2008年同一年,陆武成出任兰州市委书记。
担任兰州市委书记四年后,调至甘肃省人大,2013年1月起担任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直至落马。在此期间,与他工作有过交集的是已落马的副国级领导人苏荣。
2003年至2006年,在苏荣担任甘肃省委书记、省人大主任期间,陆武成担任金昌市委书记,并与2005年3月回归省城,并担任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省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由此开始登上权力的巅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