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冲期已过5月1日起洛阳交警按照洛阳市工作部署针对电动(燃油)三、四轮车闯禁行违法整治全面启动!
首批闯禁行被处罚人员
违法时间:2022年5月1日7时43分违法地点:南昌滨河违法行为:闯禁行处罚结果:处100元罚款,记1分驾驶员:徐某某
身份证号:412326*******1534
违法时间:2022年5月1日9时33分
违法地点:南昌滨河违法行为:闯禁行处罚结果:处100元罚款,记1分驾驶员:苏某某身份证号:410325********7019
违法时间:2022年5月1日10时09分违法地点:南昌滨河违法行为:闯禁行处罚结果:处100元罚款,记1分驾驶员:袁某某
身份证号:410327********6030
违法时间:2022年5月1日10时38分
违法地点:九都金业违法行为:闯禁行处罚结果:处100元罚款,记1分驾驶员:冷某某
身份证号:411219********0020
违法时间:2022年5月1日17时27分
违法地点:九都解放违法行为:闯禁行处罚结果:处100元罚款,记1分驾驶员:周某某身份证号:410326********5134
违法时间:2022年5月1日17时09分违法地点:九都解放违法行为:闯禁行处罚结果:处100元罚款,记1分驾驶员:王某某
身份证号:410326********3716
违法时间:2022年5月1日16时27分
违法地点:九都南昌违法行为:闯禁行处罚结果:处100元罚款,记1分驾驶员:李某某
身份证号:410304********0026
禁行区域(路段)执法现场
洛阳交警提醒
洛阳交警依法对违法上路行驶的电动(燃油)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予以处罚:对于未取得驾驶证上路行驶的,处以200至2000元罚款,并处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对于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路行驶的,处以200元罚款,记9分,并扣留机动车;对于在禁限行区域内行驶的,处以100元罚款,记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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