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罗盘(dailuopan.com)公布的数据显示,6月份新上线网贷平台27家。网贷舆情对这部分新上线平台的基本信息及出现的问题做了简略梳理。

图:6月份新上线平台
1.清一色民资背景
从运营企业的资本性质来看,27家新上线的平台几乎全是民营资本,达到26家。另有1家天安房客在不少媒体宣传中被标识为国资背景。不过,是否属实仍然存疑。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运营该平台的深圳加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共有5个股东,其中3个是自然人,2个是企业法人,一是深圳北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一是函谷信息(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这两家企业在公示系统显示为民资,且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也就是说,天安房客跟国资企业并不存在任何的股权关系,国资背景之说也很难成立。
2.注册资金悬殊较大
从注册资金方面来看,27家平台的资本实力表现悬殊。注册金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平台有14家,其中,4家注册金在亿元级别,注册资金最多的一家达到10亿元;注册金仅有1000万元的平台占到10家,另有3家注册金在1000-3000万之间。
3.上线平台集中分布在京沪浙粤
在平台属地分布上,处在P2P发展前线的北京、上海、浙江、广东仍是平台上线最多的地方,上线平台数量达到18家。其中,浙江有7家,广东有5家,北京、上海各有3家。其他地方总共占了9家。
4.已有1家平台发生爆雷
贷罗盘的数据显示,上线于6月16日的西安平台金旺投资时隔不到一周即出现爆雷。该平台被投资人在行业论坛大曝是骗子平台,且已多次变改网站名字进行行骗。舆君试图进入该平台官网,但在输入官网链接后,相关网站已显示为404 not found页面。
5.有1家平台所属公司未在工商系统注册
于6月6日上线的钱斗贷,是一家深圳平台,隶属于钱斗贷财富有限公司。不过该公司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难以查到。

6.有1家平台所属公司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于6月2日上线的福邦投资,所属公司云南福邦投资有限公司在今年6月6日被昆明市西山区市场监管管理局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是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到。

7.有1家平台经营地与注册地不符
团团贷上线于今年6月1日,所属公司兴银金融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在今年2月份注册于深圳。不过,登陆平台官网可以发现,团团贷虽然注册地在广东,但经营地却远在云南省昆明市。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在第十二条规定中明确,“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此前亦有法律人士指出,公司注册地和实际经营低不一致是违法的。当事公司面临相关法律风险,包括:1.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2.因注册地方可享受的税收优惠、财政补贴有可能被追缴。
除了存在相关法律风险,注册地与经营地不一致还可能引来监管层的注意。舆君从业内了解到,在当前正在进行的互金行业专项整顿中,不少地方政府会将经营地和注册地一致与否当做是否对平台进行重点排查盯梢的考量因素之一。
8.类金融注册禁令效果显现
随着监管政策在去年底开始收紧,在去年末今年初的一段时间,北京、上海、深圳等地纷纷出台了关于互联网金融、投资类公司的注册禁令。
今年4月份,互金专项整治启动,类金融公司的注册问题再被关注。当时,多位知情人士向媒体透露,在为期一年的整治期内,全国各省市将暂停登记注册在名称、经营范围中含有金融相关字样的企业,包括交易所、金融、资产管理、理财、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财富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网贷、网络借贷、P2P、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支付等。
6月份新上线的27家平台,所属公司可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查知注册时间的有25家,其中有12家注册于今年。12家公司中,有3家在经营范围内的表述中有“金融外包服务”字样,3家有“投资咨询”、“投资管理”的字样,1家表述中含有“金融中介”字样,另有5家的经营范围表述既没有金融、也没有投资类字样。
以互金整顿开启的4月份作为时间节点来观察,27家公司共有6家注册于其后。其中,有4家公司在经营范围表述中均无“金融”、“投资”类字样,有2家有“投资”字样。这2家公司分别是浙江华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荣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均是5月份注册于浙江地区。5月6日,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曾下发通知,允许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使用“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字样。
可以看到,注册禁令起到的效果还是相当明显的。尤其是互金整顿以来,除了个别地方另行规定外,6月份并无“投资”、“金融”类公司完成工商注册。
9.多数平台所属公司存在超范围经营嫌疑
一直以来,监管层都是将P2P定义为信息中介机构。P2P监管细则意见稿也规定网贷从业机构在机构名称中应当包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字样。不过,27家新上线的平台,所属公司在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经营范围表述中,明确提及金融中介字样的仅有4家。也就是说,其他未有此字样表述却在开展P2P业务的公司存在超范围经营的嫌疑。
部分公司在经营范围内的表述中甚至没有“金融”、“投资”类的字样。如方林资本所属的汇融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社会经济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可以说已跟P2P属于八杆子打不着的关系。
超范围经营一定程度上会让类金融注册禁令失效。事实上,超范围经营属于违法经营,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63条第(四)款规定: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或者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的,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