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记者:韩宇航
4月18日,中国银保监会嘉兴监管分局公布了一张罚单,剑指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罚单显示,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一、贷后检查不到位,对公信贷资金被挪作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保证金;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到位,部分贷款违规用于归还股东他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对于上述违法行为,中国银保监会嘉兴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罚款人民币50万元。
吴琛、李森是上述违法行为的直接责任人,中国银保监会嘉兴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对吴琛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对李森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