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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半年,中小银行专项债“重出江湖”,这也是2022年度首笔中小银行专项债。
近日,中国债券信息网公布2022年辽宁省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一期)信息披露文件。文件显示,辽宁省拟在4月14日发行135亿专项债,向5家中小银行注资,这五家银行分别为丹东银行、营口银行、阜新银行、朝阳银行、葫芦岛银行。
据了解,这是辽宁省发行的第三期中小银行专项债。去年辽宁省共发行了两期,发行规模仅次于河南省,两次发行期限同为10年,方式均是通过辽宁金控注资。
其中,5月发行了首期100亿元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所募资金全部用于该省新吸并成立的省级城商行辽沈银行。辽沈银行已于去年6月份开业,吸收合并了营口沿海银行、辽阳银行。这一次募资主要用于注资新成立的省级城商行。
第二期则在9月发行,96亿元用于为30家信用合作联社和7家农商行补充资本金。这一轮募资全部用于支持省内农村金融机构。
第三期募资则主要用于补充省内多家城商行的资本金。根据发行方案,本期中小银行专项债通过辽宁金控将债券资金间接注入丹东银行、营口银行、阜新银行、朝阳银行、葫芦岛银行等5家银行,注资额分别为20亿元、30亿元、30亿元、25亿元、30亿元。
注入资金后,辽宁金控在5家城商行中的股份占比分别为51.37%、52.27%、41.44%、41.30%、59.94%。这也意味着,注资完成后辽宁金控将成为上述城商行的控股股东。
上一轮中小银行专项债在2021年9月完成发行。数据显示,去年已有20个省级行政区披露了发行中小银行专项债的相关事宜,累计发行规模已超过2000亿元,涉及20多个省份的310家中小金融机构。
注资方式包括间接入股、转股协议存款、阶段性持股、战略存款协议等,这些方式之间各有特色。目前来看,间接入股、转股协议存款是较为常见的注资方式。
中泰证券银行业首席分析师戴志锋认为,用地方政府专项债来注资中小银行,使地方政府成为股东,地方政府债务显性化,地方政府对银行的权责更为清晰。这种模式与中小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匹配。但注资思路是“托底”的,而不是“兜底”。中小银行竞争力的提升在于公司治理和业务结构转型,这需要观察未来难度较大的“深化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