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记者:韩宇航
3月25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了一张罚单,剑指国家开发银行。
罚单显示,国家开发银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监管标准化数据(EAST)系统数据质量及数据报送存在违法违规。具体包括:一、未报送逾期90天以上贷款余额EAST数据。二、漏报贸易融资业务EAST数据。三、漏报贷款核销业务EAST数据。四、信贷资产转让业务EAST数据存在偏差。五、未报送债券投资业务EAST数据。六、漏报权益类投资业务EAST数据。七、漏报跟单信用证业务EAST数据。八、漏报保函业务EAST数据。九、EAST系统理财产品底层持仓余额数据存在偏差。十、EAST系统理财产品非标投向行业余额数据存在偏差。十一、漏报分户账EAST数据。十二、漏报授信信息EAST数据。十三、EAST系统《表外授信业务》表错报。十四、EAST系统《对公信贷业务借据》表错报。十五、EAST系统《关联关系》表漏报。十六、EAST系统《对公信贷分户账》表漏报。十七、理财产品登记不规范。
对于上述违法行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国家开发银行罚款人民币44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