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金融监管部门联合发文:鼓励金融机构为企业及个人提供防疫专项银行贷款等支持

深圳金融监管部门联合发文:鼓励金融机构为企业及个人提供防疫专项银行贷款等支持

进一步扩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加大普惠型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力度。
深圳金融监管部门联合发文:鼓励金融机构为企业及个人提供防疫专项银行贷款等支持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刘晨光

近日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会同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深圳证监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金融服务支持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要提升抗疫金融产品服务质效。鼓励金融机构为企业及个人提供防疫专项银行贷款、保险保障、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债券、股权投资、融资担保、知识产权证券化等金融支持。

鼓励金融机构及地方金融组织紧紧围绕疫情防控需求,主动对治疗药物、疫苗研发、防疫用品等卫生医疗重点领域,以及防疫相关行业企业、城市保障型企业(如水、电、燃油、燃气等公共服务类企业)和保障香港供应的跨境企业开展摸排对接,密切跟进企业资金状况,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加快办理程序,支持企业融资需求。做好市民“菜篮子”“米袋子”等民生工程的应急金融服务,支持疫情期间农副产品的保供稳价。

《通知》指出,要做好受困企业及个人金融服务。地方法人银行要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支小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进一步扩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加大普惠型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力度。针对受疫情影响暂时遇到困难、仍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小微客户,银行机构应努力保障信贷稳定性,通过减费让利、完善展期续贷衔接等措施进行纾困帮扶。

《通知》认为,要充分发挥保险保障作用。鼓励和引导保险机构加大企业财产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出口信用保险等业务拓展力度,为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更多保障。鼓励保险机构通过减费让利、适度延后保费缴纳时间等方式,支持受疫情影响较重企业渡过难关。对感染新冠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保险公司要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快速理赔。鼓励为疫情防控一线的疾控、医护、科研、志愿者及其家属免费赠送疫情保险保障。

在提高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效率方面。《通知》鼓励银行业为疫情防控相关物资进出口、捐赠等跨境人民币业务开辟“绿色通道”,支持企业开展跨境融资抗击疫情。支持银行在“展业三原则”基础上,为企业办理疫情防控相关进出口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简化疫情防控相关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流程。

在提升金融便利化服务水平方面,《通知》鼓励金融机构及地方金融组织抗疫产品线上化,简化业务流程,切实提高业务办理效率。优化丰富“非接触式服务”渠道,积极引导客户使用网络和移动端金融服务,减少人员流动。 证券、基金、期货公司积极做好交易、清算等核心系统运维保障,提升信息系统服务效能,在疫情期间为投资者提供高效顺畅的非现场服务。

此外,《通知》还鼓励全市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地方金融组织根据企业受疫情影响实际,酌情降费减息或增加贷款、租赁、保理额度,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并酌情为暂时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客户办理展期、延期等。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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