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演协会就藏族导演万玛才旦西宁机场被强制带离发声 警方:他擅闯控制区

6月29日,中国电影导演协会通过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藏族导演万玛才旦6月25日在西宁机场被当地警方采取强制措施带离,在羁押过程中出现身体不适,于27日入院。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6月29日,中国电影导演协会通过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藏族导演万玛才旦6月25日在西宁机场被当地警方采取强制措施带离,在羁押过程中出现身体不适,于27日入院。警方带离理由为扰乱公共秩序,但事发4天未见具体细节等公布。中国电影导演协会呼吁相关部门迅速回应社会关切。

万玛才旦于1969年12月生于青海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德县,藏族。他是中国导演协会会员,中国电影家协会会员,中国电影文学学会会员。先后读于西北民族大学、北京电影学院。

万玛才旦因拍摄《静静的嘛呢石》、《寻找智美更登》等藏语电影,在海内外产生广泛影响。2015年,万玛才旦凭借导演电影《塔洛》,曾获得威尼斯国际电影节、台湾电影金马奖等提名。

6月29日,用户名为“德格才让”的微博称,据可靠消息,著名藏族导演万玛才旦6月25日从北京飞到青海西宁机场参加活动,离开西宁机场前发现将一件行李落在行李提取处,手持行李托运凭证回去取行李时,被机场警察以扰乱机场公共秩序为由带走,并于次日26日凌晨拘留。

曾前往拘留所看望万玛才旦的可可(化名)在接受新浪娱乐采访时表示,事发当晚,万玛才旦从曹家堡机场出来后,发现把双肩包忘在了取行李的地方,之后他找到工作人员,表示想取回背包。“工作人员的意思是你给我出去,于是万玛才旦老师把机票给工作人员看了下,说明是他的东西,但工作人员的态度是你有票了不起吗,万玛才旦就继续跟他们说,他们就找机场的派出所了。”

随后,前来为万玛才旦接机的两个人也上前劝了起来,过程中,工作人员把双肩包拿了出来,此时接机人对民警表示“没事了,我们走了”,而民警的态度则是必须拘捕万玛才旦。

中国电影导演协会发布的声明称,中国电影导演协会是中国电影导演的行业协会,保障协会会员的正当权益是我们的基本义务,我们同样强烈关注事件的起因和相关发展,呼吁相关部门迅速回应社会关切,公布事件原委,包括警方采取强制措施的理由和警方在执法过程中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暴力执法或过度执法的问题。

声明还称,万玛才旦导演是作家和导演,先后毕业于西北民族大学和北京电影学院文学系和导演系,是我国藏族导演中的佼佼者,近年的一系列电影作品在国内外屡获奖项殊受好评,而据我们了解,万玛导演身患慢性疾病,已经在家过程中出现身体不适的情况令我们万分担心,我们希望万玛导演一切平安,希望事件获得公正和妥善的解决。

对于此事件,青海省西宁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官方微博也于今日下午发表情况声明。

该份声明称,近日,为维护机场治安秩序稳定,民航青海机场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旅客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违法行为。

6月25日20时15分许,违法行为人万某乘坐由北京飞往西宁的CZ6269次航班到达西宁。20时30分许,万某从西宁机场到达厅控制区走出,行至停车场后发现随身携带行李遗忘在到达厅行李转盘处的手推车上,随即又从停车场返回到达厅。

20时35分许,万某擅自闯入到达厅控制区寻找行李,机场安检人员多次劝阻,但万某不听劝阻并和安检人员发生争执,机场安检人员随即报警。民航青海机场公安局3名执勤民警立即到达现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有关规定,对万某进行劝阻,要求万某退出控制区,并告知其行李由机场工作人员帮助找回。但万某既不听取劝阻也不退出控制区,继续在控制区内大吵大闹,不配合现场执勤民警执行公务。执勤民警多次劝阻无效后,于20时49分许将万某强制带离现场进行调查。

调查期间,执勤民警对其进行了耐心教育和政策说明,并请万某在场朋友劝其配合民警工作、接受调查。但万某仍拒不配合,拒绝回答民警询问。经民航青海机场公安局对其同行2人和机场工作人员等目击证人进行调查取证,根据现场收集到的相关证据,万某的行为构成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民航青海机场公安局对万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该案调查期间,民航青海机场公安局民警告知万某依法享有的权利,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询问,对执法全程视音频记录。按照法律规定在对万某执行行政拘留前,民警将其带至海东市平安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根据体检结果,万某没有不适合行政拘留的法定情形。

6月26日7时10分将其送至平安区行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6月25日20时49分,民警将万某强制带离现场时,由于其拒不配合,导致手腕有3处手铐勒痕。拘留所对万某勒痕进行了备案,并经万某签字确认。

6月27日10时许,民航青海机场公安局接到平安区行政拘留所电话,万某称“胸闷、头晕”身体不适提出就诊申请。民航青海机场公安局立即派2名民警携带执法记录仪将其送往平安区中医院,在其家属和朋友陪护下进行诊断,诊断结果为高血压和高血糖症状,无其他症状,医生建议入院观察。

就诊后,2名民警再次向万某宣读了权利和义务,并告知病愈后将依法执行未完成行政拘留期限,万某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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