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光伏,山东为何“整县推‘不’进”?

身处“排头”位置,山东的做法需要引起警示并尽快纠偏。

图片来源:Pexels-Ali Madad Sakhirani

文|华夏能源网  王东

家住山东济宁泗水县的村民李世杰,最近遇上了“烦心事”。

看到邻居屋顶上装的光伏发电板像“取款机”一样——只要有太阳,天天有收益,李世杰在春节前终于下定决心,拿出外出打工多年辛苦攒下的家底,要在自家屋顶上也装一套。“岁数越来越大,打不动工了也算有个养老保障。”李世杰说。

厂家联系好了,定金下了,甚至是开工时间都定好了——二月二,龙抬头,一个适合破土盖房起事业的吉利日子。但是,就在这一天,一纸公文打破了李世杰的计划,自家的屋顶光伏装不了了!

根据泗水县发展和改革局3月4日(农历二月初二)下发的文件,要对分布式光伏接入做分类管理,“积极引导开发企业有序合理建设,统筹有序开展接网工作”,原因在于:当地分布式光伏消纳能力不足,导致电网承载压力过大。

这让李世杰很无奈,虽然国家政策是支持发展分布式光伏要求“能并尽并”,但当地的管理措施又是逾越不了的门槛。在多方找关系依然解决无望后,李世杰只好暂停工程,收拾行囊出门打工去了。

在全国分布式光伏排名中,山东是名副其实的“第一大省”。2021年,山东新增户用光伏装机763万千瓦,分布式光伏装机总量达1593万千瓦,同比增长91.9%,两项数据均居全国第一。

但是,在如火如荼推进的光伏“整县推进”大潮中,山东非常意外地出现了掉队迹象。华夏能源网(www.hxny.com)了解到,泗水县不是个例,暂缓接入、暂停备案、独家垄断的做法在山东多地区县大量存在,这明显有悖于国家能源局提出的“到位不越位、竞争不垄断、工作不暂停”要求。

很显然,这严重背离了“整县推进”的政策初衷。地方政府越位插手,大型企业独家垄断,正让农民屋顶成为了你争我夺的利益“竞技场”。如此下去,受损的是农民利益,阻碍的是分布式光伏产业。身处“排头”位置,山东一些地区的做法需要引起警示并尽快纠偏。

山东遇阻

孔孟之乡,齐鲁大地,提起山东,人们耳熟能详、脱口而出的大多是这两个词汇。实际上,山东还是有名的用能大省,煤电装机常年位居全国第一;更是新能源大省,光伏发电装机、生物质发电装机等多项数据位居全国第一。

由于有着不占耕地、建设容易、富民惠农等特点,2015年起,山东大力鼓励分布式光伏发展,光伏电站在楼宇、厂房、屋顶遍地开花。2017年,山东的分布式发电新增装机开始超过集中式电站。

2020年11月份,山东省以4.57GW位列全国户用光伏年度新增装机榜首。当时,全国户用光伏首次突破10GW(10.12GW),山东一省就占了45%,这是一个非常“惊人”的数字。

山东的分布式光伏发展如此优异,与当地政府的良好政策支持和不断提升的监管服务水平有很大关系。但是,在分布式光伏“整县推进”政策落地中,山东努力营造的光伏发展环境在悄然生变。

2021年6月20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下发《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在全国组织开展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由县(市、区)政府牵头,将分散的分布式光伏资源集约化,以图快速批量开发分布式光伏。

政策的出发点,是调动县(市、区)的积极性,引导地方政府协调更多屋顶资源,将屋顶资源“化零为整”,扩大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规模。但是,当地方政府发现这是一块可以掌控、挖掘的“美味蛋糕”之后,事情变的复杂起来,这在山东成为了普遍现象:

在山东菏泽东明县,当地政府于2021年9月10日发布授权书,授权“东明经发投资有限公司”为东明县新能源开发利用项目唯一实施机构,“负责与国有大型发电企业合作,充分利用国有大型发电企业技术、人才、资金优势,共同建设新能源利用项目,将现有未利用的资源转换为我县的国有资产。”

在山东潍坊临朐县,当地政府于2021年11月20日发布“红头文件”称,为进一步统筹考虑分布式光伏整体布局、电网负荷和储能调峰能力等,11月1日起,“全县范围内暂停分布式光伏发电的立项备案和并网申请,待整县推进分布式光伏试点方案确定后,再视情况组织实施”。

在山东枣庄,峄城区政府成立了分布式光伏工作专班,并于2021年12月9日发布《关于暂缓新增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通知》,“暂缓全区范围内一切光伏项目备案(包括集中式和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工作,已公示通过的除外),各有关单位未经工作专班批准,不得出具拟同意、预批准(核准)等初步意见。”

华夏能源网(www.hxny.com)了解到,据不完全统计,仅青岛、济南、济宁三市,就有23个下属区、县停止、暂缓了分布式光伏备案和并网申请,有的地方是明确发出文件要求,有的是电话通知各光伏企业停止备案申请,有的地方则是不提供乡镇房产证明和村委盖章来“卡”住申请。

谁来纠偏?

山东多地在分布式光伏“整县推进”上的做法,明显有悖于国家能源局等上级主管部门的精神要求。

2021年7月9日,国家能源局官网提出了推进“整县推进”工作的基本原则,其中三项要求为:

“到位不越位”。地方政府的工作重点主要是协调落实屋顶资源,扩大屋顶光伏市场空间,引导本地开发建设屋顶光伏的积极性,为开发建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具体开发建设由屋顶产权单位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确定开发主体,政府不大包大揽。

“竞争不垄断”。试点工作应坚持市场主导和充分竞争的原则。各地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市场应向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开放,企业可根据自身条件和优势,参与市场竞争,参加开发建设。

“工作不暂停”。各地应保持工作连续性,对于本地区正在开展备案和开发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应当按照有关程序继续推进,不得以开展试点为由暂停、暂缓现有项目立项备案、电网接入等工作。

对照这上述三点,山东这些区县的做法几乎是“一一对应”。这对山东分布式光伏发展带来了消极影响,更给各市场主体尤其是长期深耕山东光伏市场的民营企业带来困扰,市场环境的颠覆性变化让很多公司措手不及。

“在此之前,实力雄厚、资金成本优势明显的央国企主要做集中式地面电站,机制灵活、数量众多的民企,更多的做户用和工商业分布式,这样的市场分工很默契。整县推进在改变市场格局,分散的分布式光伏集中化、连成片后,大家很担心央国企会垄断分布式光伏市场。”某民营光伏组件龙头山东区域负责人告诉华夏能源网(www.hxny.com)说。

该负责人进一步分析指出:山东一些区县的做法,是很明显的“厚”央企“薄”民企,大家担心的事情正在一步步成为现实。我们希望能够公平的参与市场竞争,民营企业灵活的优势能得到更多发挥,“百花齐放”才更有利于山东分布式光伏的繁荣发展。

当然,山东也并非“孤例“,类似的情况在同为光伏大省的河北也有出现,有意思的是,当地政府的态度完全不一样。华夏能源网(www.hxny.com)注意到,3月2日,邢台市发改委发出“提醒函”称:近期,我委多次接到省能源局转来的群众举报,部分县(市、区)在推进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过程中违反“竞争不垄断”政策,存在乡镇政府不予办理相关手续问题。

            

“请你们立即开展排查,严禁出现违反‘竞争不垄断’、‘工作不暂停’原则,搞‘一县一企’、排斥其他其他的现象,如我委今后再接到相关群众举报,将向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反映,按程序进行处理。”邢台市发改委旗帜鲜明的指出。

可谓是“解铃还须系铃人”,分布式光伏在山东某些区县遇到的障碍,还需要当地相关部门负责人转换思想,及早动作,尽快纠偏,重新营造出公平开放、竞争有序的发展环境,这对于山东分布式光伏的持续、健康发展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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