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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张一诺
3月1日,新疆银保监局公布了一张罚单,剑指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罚单显示,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非真实转让租赁资产,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售后回租业务尽职调查不到位、租后管理不尽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对于上述违法行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罚款人民币150万元。
武颖,时任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租赁业务三部负责人,对售后回租业务尽职调查不到位、租后管理不尽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违法行为承担直接管理责任。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对其予以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五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