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原副省长宋亮受审,被控受贿7968万元

宋亮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图片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甘肃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党组副书记、副省长宋亮受贿一案。

乐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3年至2020年,宋亮利用担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副主任,自治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主任,赤峰市委副书记,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厅长,乌海市委书记,自治区党委常委、通辽市委书记,甘肃省委常委、省政府党组副书记、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成立小额贷款公司、获得贷款、成立村镇银行等方面提供帮助。2000年至2020年,宋亮直接或通过亲属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7968万余元。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宋亮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宋亮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群众5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此前报道:

甘肃原副省长宋亮被公诉:利用金融监管职权大肆攫取非法利益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查看原文

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打开界面新闻APP,查看原文
界面新闻
打开界面新闻,查看更多专业报道

热门评论

打开APP,查看全部评论,抢神评席位

热门推荐

    下载界面APP 订阅更多品牌栏目
      界面新闻
      界面新闻
      只服务于独立思考的人群
      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