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机构权限不够,拜登大企业“疫苗强制令”被推翻了

最高法院多数派的意见认为,国会最初通过法案设立OSHA机构时,仅仅授予了它维护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健康的权力。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王品达

1月13日,美国最高法院对拜登政府的新冠疫苗“强制接种令”作出一系列判决,推翻了针对大型企业的强制接种令,但允许联邦政府强制医疗工作者接种疫苗。

在针对大型企业的强制接种令一案中,最高法院以6-3推翻了强制接种令,全部6名保守派法官均投赞成票,全部3名自由派法官均投反对票。

这一强制接种令最初由劳工部下属的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OSHA)发布,要求规模在100人以上的私有企业全体员工接种疫苗,否则需每周进行新冠检测。据美国政府估计,这一强制接种令覆盖范围达8400万人以上,如果顺利执行将促使2200万人接种新冠疫苗,预防25万个住院病例。

最高法院的多数意见认为,国会最初通过法案设立OSHA之时,仅仅授予了它维护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健康的权力,强制接种令则超越了这一权限。“法案授权劳工部长设定工作场所安全标准,而非更为广泛的公共卫生标准。”法院的多数意见说。

尽管新冠疫情会在工作场所发生,但它同时也会在家庭、学校等一切有人群聚集的场所出现,因此法院认为新冠并不属于职业伤害。“这种普遍性的风险与人们平时都会面临的犯罪、空气污染和其他传染病等风险无异。”因此,对大型企业的强制接种令超越了职业安全与健康相关的权力范围。

不过,多数意见同时表示,目前法院推翻的这一强制接种令“并未根据不同行业或者新冠暴露的风险作出区分”,但更加细化的强制接种令有可能是合法的。

三名自由派法官所撰写的少数意见则认为,新冠作为前所未有的公共卫生危机,也就需要更大力度的防疫措施来应对。OSHA作为管理职业健康的专门机构,比法院更适合决定如何应对新冠这一历史性的职业危险。三名法官表示,仅仅因为这一职业危险在非工作场所也会出现就禁止OSHA对其采取措施,是“不可理喻的”。

在同日宣判的另一案件中,最高法院则以5-4维持了对医疗工作者的强制接种令。两名保守派法官罗伯茨和卡瓦诺加入了3名自由派法官,共同组成了多数意见。

针对医疗工作者的强制接种令是由美国卫生与公共服务部下属的联邦医疗保险与医疗补助服务中心(CMS)发布的,要求接受联邦医疗保险(Medicare)和医疗补助(Medicaid)的医疗机构全体员工接种新冠疫苗。

法院多数意见这次认为,美国卫生部有广泛的权力来采取措施确保医疗机构能够保障患者的健康和安全。尤其对于接受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的穷人及老年人来说,新冠是一个高传染性、高危险乃至十分致命的疾病。绝大多数医疗工作者和公共卫生组织也都支持针对医疗人员的强制接种令,这进一步表明强制接种处在国会对卫生部的授权范围之内。

拜登随后发表声明,对最高法院允许强制医疗工作者接种疫苗的判决表示欢迎,认为这一判决将拯救更多医生、护士、患者和医疗机构其他工作人员的生命。拜登同时对最高法院推翻大型企业强制接种令表示失望,认为强制接种令“有科学和法律的坚实基础”,是常识性的规定,本来可以拯救更多生命。

法院的判决意味着接下来是否强制员工接种疫苗将由州和地方政府以及企业自己决定。由于强制接种令在美国已成为一个政治化的问题,法院的判决相当于把这一烫手山芋重新抛回给了企业。

截至目前,美联航和泰森食品等大型企业已经有强制员工接种新冠疫苗的规定,超过20个州政府也要求部分人群接种疫苗。但是沃尔玛、亚马逊、摩根大通等大型企业则并未强制员工接种疫苗。一些企业还担心,在当前美国劳动力供不应求的情况下,实施强制接种令会使得招工更加困难。

最高法院的判决使得拜登政府大规模推进疫苗接种的努力受到阻碍。与此同时,美国政府仍在应对检测试剂短缺等问题。拜登周四在白宫表示,美国政府将加购5亿份检测试剂盒,下周还将宣布向民众提供免费口罩的计划。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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