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21世纪教育研究院 熊丙奇
1月6日上午,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开幕,北京市市长陈吉宁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2022年,北京将积极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出台政策支持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
去年7月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提出,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北京市提出的上述举措是对决定精神的具体落实。当前,我国幼儿园已经逐渐具备招收2-3岁幼儿的条件,缺的是一系列支持政策。
根据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20年,我国学前教育入园幼儿 1791.40万人,在园幼儿4818.26万人。而我国2018年、2019年、2020年出生人口数量分别为1523万人、1465万人、1200万人。以这三年的出生人口计算,幼儿数为4188万,这些幼儿就是全部入园,在不考虑幼儿园学位增加的情况下,现有的幼儿园学位数也将多出630万个。怎么处理这“多出来”的学位,一个“多赢”的办法,就是招收2-3岁幼儿,通过托幼一体化发展普惠托育,减轻家庭的养育负担。
去年7月,国家卫健委人口家庭司司长杨文庄在国新办举办的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现在全国共有0-3岁的婴幼儿4200万人左右。据调查,其中1/3有较强烈的托育服务需求,但相应的供给却仅为5.5%左右。怎么增加普惠托育供给?依托现有的幼儿园是最有力且便捷的措施。
在2010年之前,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幼儿园是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2010年之后,为发展普惠学前教育,提高学前教育毛入园率,各地要求公办幼儿园主要招收3-6岁的适龄幼儿,不再开设托班。当年,我国学前教育毛入园率56.6%。经过10年发展,2020年,我国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85.2%。入园难问题已经有效得到解决,但入托难的问题十分突出。
随着适龄幼儿减少,以及幼儿园学位的持续增加,从去年起,已出现有的公办幼儿园招不满幼儿,甚至“一孩难求”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就既可解决幼儿园的招生难,也可助力发展普惠托育。
由于适龄幼儿减少,不少民办幼儿园,包括民办普惠园,感受到强烈的“生存危机”,而如果鼓励这些幼儿园招2-3岁幼儿,则可增加托育供给。但要发展普惠托育,就需要各地政府把幼儿园招收2-3岁的幼儿,纳入财政预算,给予生均拨款支持。对于鼓励公办园招收2-3岁幼儿,生均拨款也是必不可缺的支持。
北京在这方面已有经验。2019年,为发展普惠学前教育,北京建立起了普惠性学前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对于普惠性幼儿园,无论公办、民办,政府的生均补助标准是一样的,家长缴纳的学费是一样的,实现了办园标准统一、财政补助统一、收费标准统一、教师待遇统一。因此,要支持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就需要建立起普惠托育投入保障机制,对所有公办、民办普惠园招收2~3岁幼儿,给予一样的生均补助。
另外,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由于托育和学前教育的任务不同,这对幼儿园的管理与师资建设也提出新的要求,需要加强托育师资建设。根据2013年教育部发布的《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我国全日制幼儿园每班要配备2名专任教师、1名保育员(或配备3名专任教师),保教人员与幼儿比达到1:7至1:9,但根据2020年的数据,我国幼儿园的专任教师为291.34万人,与在园幼儿4818.26万人之比为1:16.5,这表明幼儿园专任教师存在很大的缺口,一个幼儿老师要带15个以上的孩子,造成幼师的工作压力大,很难提高保教质量。本来,适龄幼儿减少,如果幼儿园就招3-6岁幼儿,幼儿园师幼比会得到改善,增招2-3岁幼儿,需要结合托育的特点,加强师资建设。
其中尤为重要的是,切实提高幼师的待遇。去年底,教育部官网发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将“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拟修改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并逐步提高”,这一修订明确把幼儿园教师纳入与中小学教师同等对待,对保障幼儿园教师的待遇至关重要。
在现实中,一些地方的幼儿园教师的工资收入是低于义务教育教师的,有的民办园的教师的月收入只有2000-3000元。要发展有质量的普惠托育,减轻家庭的养育成本,就应按高质量、普惠的要求,出台支持政策,把托幼一体化建成惠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