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海南日报 邓海宁 陈世清 林馨
1月5日,是海口市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首日,记者从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截至当日17时许,海口共有2616辆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完成登记上牌。

1月5日上午,海南日报记者在海口东湖一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网点看到,不少市民前来咨询和购买。市民李先生在现场选好车辆后便提交了身份证和购车款,从购车到车辆上牌,整个过程只需要10分钟左右,在“海南交警”微信公众号上可查询到所购车辆的电子行驶证。
“整个购车上牌过程快捷便利,上牌也没有收取任何费用。”市民李先生表示,之前他看到1月5日海口启动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的新闻,于是决定在新政实施的这天前来购买电动自行车,整个过程体验下来感觉很不错,值得点赞。
据了解,针对1月5日(含)后购买符合国家新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并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市民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前往海口的100家“带牌销售”服务网点即可享受购车上牌的一站式便捷服务。为保证海口各“带牌销售”服务网点能有序开展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的销售及上牌工作,此前海口市交警支队还专门组织网点工作人员就车辆查验、采集上传材料等流程进行了培训,确保车主在购车后能够顺利完成上牌。
海口交警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为顺利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切勿擅自改装车辆,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时,需提交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办的需同时提交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购车发票原件、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原件和自备安全头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