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重大资产质押未及时披露,国厚资产收警示函

国厚资产存在2020年年报中受限资产披露内容不完整等问题。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记者 | 胡冰

编辑 | 张一诺

14安徽证监局公布一张罚单剑指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罚单显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国厚资产存在以下问题: 1.2020年年报中受限资产披露内容不完整; 2.发生重大资产质押行为未及时披露; 3.“18国厚01”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不规范。

经证监局调查2020年度国厚资产将持有的长安保险股权上海浦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债权分别质押给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万向信托股份公司, 用于借款提供担保,但并未在年报中提及上述资产受限制的情况;2021年6月,公司将持有的长安保险股权质押给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借款提供担保未及时履行临时披露义务;2018年5月,国厚资产存在将非募集资金存储到募集资金专户并且和其余募集资金一并进行还款的情形,不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3号)第15条的规定。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3号)第58条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0号)第68条的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国厚资产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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