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 | 采用不正当手段发放贷款等七项违法行为,江苏银行北京分行被罚490万元

罚单显示,江苏银行北京分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采用不正当手段发放贷款等。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章宇璠

编辑 | 张一诺

123日,北京银保监局发布了一张罚单,剑指江苏银行北京分行及其相关负责人。

罚单显示,江苏银行北京分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1.采用不正当手段发放贷款;2.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审批要件不齐全;3.固定资产贷款管理严重失职;4.贷后管理不审慎导致个人消费贷款资金违规进入投资等限制性领域;5.同业投资业务违规接受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6.同业投资业务项目审批要件不齐全且投后管理不到位导致部分资金被挪用;7.同业投资业务资金占比超监管要求。

郭瑾华、陈忠、宫宇唯、刘云翔、徐峰、杨建辉、马宁、陈湘宁为被处罚当事人。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北京银保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责令江苏银行北京分行改正,并给予合计49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郭瑾华、陈忠给予禁止3年内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对宫宇唯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0万元;对刘云翔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0万元;对徐峰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对杨建辉、马宁、陈湘宁给予警告。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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