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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看|贷前调查不尽职,吉林银行被罚25万元

因贷前调查不尽职、将有争议房产作为贷款抵押物发放贷款,吉林银行辽源金汇支行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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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胡冰

编辑 | 张一诺

11月29日,中国银保监会辽源银保监分局发布了一张罚单,剑指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源金汇支行。

罚单显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源金汇支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贷前调查不尽职、将有争议房产作为贷款抵押物发放贷款。李红对吉林银行辽源金汇支行贷前调查不尽职、将有争议房产作为贷款抵押物发放贷款一案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负领导责任。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中国银保监会辽源银保监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源金汇支行处以罚款人民币25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对责任人李红予以警告处分。

吉林银行成立于2007年10月10日,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批准,长春市商业银行与吉林市商业银行、辽源市城市信用社(后又吸收合并白山、通化、四平、松原等四个地区的城信社)合并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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