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记者 | 刘云飞
因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宜兴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下称宜兴港华)受到处罚。
11月1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官网发布《宜兴港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行政处罚决定书》(下称《决定书》),对宜兴港华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2%的罚款约3500万元,并没收其违法所得,合计金额超过4000万元。
2019年1月8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宜兴港华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立案调查。今年11月17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作出处罚决定。11月1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予以公告。
《决定书》显示,宜兴港华滥用其市场的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销售商品,包括向居民用户收取高额采暖增容费、在非居民用户燃气管道安装工程上,收取不公平高价。
此外,宜兴港华还通过合同约定和惩罚性措施,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宜兴港华还曾在交易时强制附加不合理条件,剥夺客户决定缴费金额和缴费时间的自主权。
管道燃气行业属于具有普遍服务属性的公用事业领域,宜兴港华拥有宜兴市管道天然气供应的独家经营权。
根据宜兴市政府相关批复规定,宜兴港华能够获得宜兴市范围内一切燃气管网和设施的独家建设权。宜兴市现有或将来所需的一切燃气管网和设施,均由宜兴港华独家投资建设和经营;宜兴市范围内非居民用户、新建住宅小区、老小区改造、煤改气、瓶改管燃气管网工程实行“统建”模式,由宜兴港华统一组织和实施。
用户只能选择宜兴港华提供的管道天然气供应及管道设施安装服务,从事燃气管网建设的其他任何公司,无法获得宜兴市政府及其下属机构批准。因此,宜兴港华在宜兴市管道天然气供应市场上具有支配地位。
据江苏省市场监管局调查,在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宜兴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由3.11元/立方米调到3.61元/立方米,上涨幅度达到16.1%。
价格上涨后,用户总户数和管道天然气消耗总量反而上升,单位用户消耗总量平均值上升。这说明即使管道天然气大幅涨价,绝大多数用户只能接受涨价事实,并不能及时改用其他能源来替代。
天眼查APP显示,宜兴港华成立于2001年12月,由香港中华煤气(宜兴)有限公司控股80%,江苏万烽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0%,注册资本1.24亿元,属于港华燃气(01083.HK)的分子公司。
宜兴港华现拥有调度控制中心一座,液化天然气应急气源站一座,天然气门站两座,高中压调压站八座。民用客户13万家,天然气输配管网达1600多公里。
宜兴港华背后的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是香港历史最悠久的公用事业机构,成立于1862年,是香港最大的能源供应商之一,其下属上市公司港华燃气(01083.HK)负责内地业务。
自1994年起,港华燃气在内地投资设立燃气项目,目前在南京、武汉、西安、济南、成都、长春及深圳等地发展了304个城市燃气企业,住宅及工商业客户数目逾4000万户,年售气量约269亿立方米,供气管网总长约12万公里,已成为内地最具规模的城市燃气集团之一。
这也是国家反垄断局挂牌成立后,能源领域公布的第一起反垄断处罚。
11月18日,国家反垄断局在北京三里河东路8号正式挂牌成立,前身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直属局,现为副部级国家局。该局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三里河办公区同楼,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甘霖任首任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