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选择100家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改造

方案明确表示,将分别在钢铁、有色金属以及建材行业完成4.6亿吨焦化产能、4000台左右有色窑炉、8.5亿吨水泥熟料的清洁生产改造。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11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发布印发《“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提出,到2025年,我国清洁生产推行制度体系基本建立,清洁生产整体水平大幅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明显降低。

方案同时列出一系列清洁生产领域的指标:到2025年,工业能效、水效较2020年大幅提升,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6000万亩。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8%、8%、10%、10%以上。全国废旧农膜回收率达85%,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6%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城镇新建建筑全面达到绿色建筑标准。

据了解,方案就积极推进工业、农业以及其他重点领域清洁生产提出一系列举措,并对加快清洁生产科技创新和产业培育、深化清洁生产推行模式创新、加强推行全国清洁生产行动的组织保障提出具体要求。

在工业生产方面,加快燃料原材料清洁替代。方案提出,加大清洁能源推广应用,提高工业领域非化石能源利用比重。对以煤炭、石油焦、重油、渣油、兰炭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自备燃煤电厂及燃煤锅炉,积极推进清洁低碳能源、工业余热等替代。因地制宜推行热电联产“一区一热源”等园区集中供能模式,替代小散工业燃煤锅炉,减少煤炭用量,实现大气污染和二氧化碳排放源头削减。

据11月7日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十四五”时期,我国将严控煤炭消费增长,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煤炭消费量分别下降10%、5%左右,汾渭平原煤炭消费量实现负增长。

与此同时,方案提出,大力推进重点行业清洁低碳改造。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价认证,推动能源、钢铁、焦化、建材、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印染、造纸、化学原料药、电镀、农副食品加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一行一策”绿色转型升级。

而在具体行动及目标上,方案提出将在钢铁、焦化、建材、有色金属、石化化工等行业选择100家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改造工程建设,推动一批重点企业达到国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此外,方案明确表示,将分别在钢铁、有色金属以及建材行业完成4.6亿吨焦化产能、4000台左右有色窑炉、8.5亿吨水泥熟料的清洁生产改造。

此外,方案提出推行工业产品绿色设计。引导企业改进和优化产品和包装物的设计方案,减少产品和包装物在整个生命周期对环境的影响。在生态环境影响大、产品涉及面广、行业关联度高的行业,培育发展100家工业产品生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探索行业绿色设计路径。此外,健全绿色设计评价标准体系,制修订100项绿色设计评价标准,推广万种绿色产品。

在其他行业领域,方案对建筑、服务、交通运输三大领域推进清洁生产提出一系列规划。

针对建筑行业,方案要求持续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加快推进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推进城镇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改造。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推动建筑用能电气化和低碳化。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控,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推广使用再生骨料及再生建材,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相对应地,近日住建部发布了首个建筑行业碳排放强制性指标,要求新建居住和公共建筑碳排放强度分别在2016年执行的节能设计标准的基础上平均降低40%,碳排放强度平均降低7kg CO₂/(㎡·a)以上,具体标准将于2022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在交通运输领域,方案表示,加快建设综合立体交通网,提高铁路、水路在综合运输中的承运比重,持续降低运输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加大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力度,以饮用水水源地周边水域为重点,推动使用液化天然气动力、纯电动等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船舶。

而在推动清洁生产领域的相关产业培育上,方案强调需大力发展清洁生产服务业,指出加快建立规范的清洁生产咨询服务市场,鼓励具有竞争力的第三方清洁生产服务企业为用户提供咨询、审核、评价、认证、设计、改造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探索建立第三方服务机构责任追溯机制,健全清洁生产技术服务体系。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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