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新网6月2日上午报道,5月31日,河北省石家庄长安分局广安大街派出所警察孔照福因犯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嫖娼罪和抢劫罪,数罪并罚,一审被判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2.5万元。
界面新闻记者检索公开报道发现,“设嫖”民警孔照福曾多次出现在新闻报道中。
2012年9月12日,孔照福给一个饥饿的老人买食物吃,和同事开车把老人送到车站,还帮他买了回家的汽车票。彼时,孔照福的身份是石家庄师大综合警务服务站的一位民警。
更早前,孔照福还曾因抓获一名屡次在石家庄市中心医院作案的“掂包贼”而登上《燕赵晚报》。
2014年5月8日,已经在石家庄长安公安分局广安派出所就职的孔照福,替市民段先生找回了一部价值5000余元的手机。次日,《石家庄日报》的一个版面刊登了孔照福等人的照片,照片上“段先生紧紧握着民警孔照福的手,感激的话儿说不完。”
而设嫖事件将彻底结束孔照福的民警生涯。与孔照福一同被判刑的还有高占辰、康书明、王明、郭湘平等四名辅警,以及招嫖者葛军其和几名性工作者。
财新网的报道称,石家庄市裕华区法院一审查明,2013年年底至2015年8月,孔照福、葛军其多次组织、安排性工作者刘某、赵某、刘小某、芳芳(化名)等和嫖娼人员,在两人租赁的房屋内进行卖淫嫖娼,然后孔照福、高占辰、王明、康书明、郭湘平等人将其抓获,对嫖娼人员以罚款名义进行敲诈勒索,共计获得赃款人民币5万余元。
关于孔照福设嫖事件,界面新闻记者今天联系到长安分局广安大街派出所,对方回应称“这个事情我们不知道,因为这是他的个人问题。”
在该案中,孔照福有两位辩护律师。一位辩护律师告诉界面新闻记者,他的辩词主要围绕孔照福有无抢劫的主观目的、财物的最终去向。他表示,孔照福将提起上诉。
另据财新网报道,辩护律师辩称,孔照福是为了完成罚款任务,殴打受害人不是为了抢劫,只是执法中的过错及不当。
民警为“创收”而联手按摩女钓鱼执法的案例并不鲜见。据《京华时报》2013年8月23报道,西安一名市民自称带着按摩女在路边走着,被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某派出所人员认定为嫖娼,罚款3000元却未开具任何票据,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发现一些警察涉嫌和按摩女私下勾结钓鱼抓嫖。
另据《民主与法制》2013年10月22日报道,2002年5月11日,回故乡湖北黄梅县奔丧的武汉理工大学知名教授程树良回在县城街头散步,8时许进入一家发廊。8时30分,他被发廊老板举报嫖娼。10分钟后,一辆昌河微型面包车赶来,下来两个警察,将他抓上车。9时10分,程树良坠地而亡。
报道还称,当时,有警察承认,在黄梅抓到一个嫖客要罚款3000到5000元,因为他们有创收任务。出于对程教授死因的质疑、对警察有抓嫖创收任务的不满,当地老百姓数千人冲击了政府机关,焚烧了发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