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屈臣氏门店销售过期酸奶被罚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网站显示,近日,上海屈臣氏日用品有限公司闵行都市路分店新增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因其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被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明,2021年1月16日,当事人上架销售由其总公司配送的10瓶安幕希希腊风味酸奶(原味)(生产日期2021年1月3日,保质期6个月,净含量230克),售价7.5元/瓶。至2021年7月4日,仍有4瓶上述酸奶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对外销售,其中1瓶被消费者购买,当事人发现酸奶超过保质期后当日下架剩余3瓶酸奶。2021年7月8日,当事人报损并销毁处理剩余3瓶过期酸奶。上述酸奶由当事人总公司从供货商处进货,进货价格为6元/瓶。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酸奶货值金额为30元,获利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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