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的至少2000万元增持呢?联创光电董事长、总裁未完成“承诺”吃警示函

联创光电董事长、总裁未完成增持承诺吃警示函。

图片来源:图虫

记者 | 吴治邦

10月18日,上交所官网披露了对联创光电(600363.SH)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对象分别是时任董事长曾智斌、时任总裁李中煜。交易所认为,曾智斌、李中煜两人未能按照对外披露的增持计划公告实施增持,最终增持计划的完成率仅分别为51.77%、49.965%,影响了投资者的合理预期。

根据2月7日晚间的公告显示,时任董事长曾智斌、时任总裁李中煜,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长期投资价值及战略规划的认同,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不高于3000万元人民币,增持价格区间为:不高于25元/股,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其中董事长曾智斌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不高于1500万元人民币,董事、总裁李中煜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不高于1500万元人民币。

界面新闻记者注意到,在增持计划披露后,曾智斌、李中煜便立马着手增持计划,还一度出现窗口期误增持的情况。根据联创光电3月17日晚间的公告显示,曾智斌于2021年3月15日及3月16日合计买入了公司股票636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14%,平均成交价格为21.50元/股,成交金额为136.74万元。因公司预约2020年年报的披露时间为2021年4月10日,按照规定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禁止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曾智斌增持行为构成窗口期违规交易。此后,曾智斌承诺称,十二个月内不进行减持,在十二个月后出售时如有收益,所有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

警示函的内容来看,联创光电同样以窗口期限制交易的规定,为曾智斌、李中煜两人辩解称:自增持计划发布之日起,受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等多个信息披露窗口期、二级市场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增持计划的价格上限等因素影响,极大减少了增持主体可增持公司股份的有效时间和机会,导致增持主体未在原约定日期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联创光电二级市场的走势显示,公司股价确实自年初以来一路走高,恰在增持最后期限内冲至阶段性高点。不过,从联创光电的市场成交量及价格来看,在5月-6月区间,曾智斌、李中煜事实上有买入的机会。当时的股价还未涨至25元上方,每天的成交量也以亿元计算,两人想要完成增持自然轻而易举。交易信息来看,两人也确实实施了少量的增持,但最终结果来看,两人均完成增持计划约50%。

图片来源:通达信截图

上交所也指出,曾智斌、李中煜未履行完成增持计划,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不准确,其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6条、第11.12.1条等有关规定。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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