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续规模超5000亿!这两类资管产品由“注册制”改为“登记制”

资产支持计划和保险私募基金由“注册制”改为“登记制”。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吴绍志

9月28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资产支持计划和保险私募基金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资产支持计划和保险私募基金由“注册制”改为“登记制”。

对此,业内人士直呼“好事”。

《通知》共7条,旨在通过明确登记环节、缩短登记时间以及压实机构主体责任等方式,进一步规范产品发行,并提高产品发行效率。

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明确产品登记流程。明确资产支持计划实行初次申报核准、后续登记制度,首单产品由银保监会核准,后续产品由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设立,并向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有限公司进行登记。保险私募基金由保险资产管理机构下属机构设立,并向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进行登记。

二是严格登记时限要求。要求登记机构收到产品登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登记结果。

三是压实机构登记职责。要求保险资产管理机构承担设立产品的合规风控主体责任,强化产品登记内部控制、质量管理和信息安全保护。要求登记机构对产品登记材料完备性、合规性进行查验,加强产品登记工作管理和质量把关。完善登记系统建设,加强登记信息运用。

四是提出相关监管要求。明确产品登记制改革后,仍由银保监会对产品实施监管,并加强对登记机构的工作指导和监督,发现未按规定和程序履行相应职责的,将依法采取监管措施,不断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手段。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通知》的发布实施是银保监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是对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相关产品监管框架的优化和完善,对于进一步推进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具有重要意义。银保监会将通过加强对登记机构业务指导、压实机构主体责任和加强日常监管等方式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进行改革的考虑是什么?上述负责人表示,一是从产品角度看,资管新规后,随着同类产品监管规则日趋统一,资产管理行业竞争日益激烈,产品发行效率成为决定机构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二是从投资者角度看,保险资金投资两类产品规模占比均接近九成,将产品由注册改为登记,将极大提高保险资金的配置效率。三是从风险承担角度看,将产品由注册改为登记,有利于压实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的主体责任,有效厘清管理人、委托人、受益人、登记机构等各方的权利义务。

2015年,原保监会陆续发布公文,确定了资产支持计划和保险私募基金的注册制度。为进一步提高效率,2019年开始,分别由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有限公司(简称“中保登”)办理资产支持计划注册工作,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简称“中资协”)办理保险私募基金注册工作。

在昨日银保监会发文的同时,两大登记机构同步披露了配套规则。

中保登配套发布《资产支持计划产品发行前登记管理规则》,自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将业务审核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取消业务受理初审、强制外部专家评估、查验意见反馈及补正等流程。

数据显示,2021年1-6月,中保登累计注册资产支持计划8只,注册规模385亿元。相较去年同期,产品注册数量增长215.38%,规模增长289.95%,存续规模增长312.75%。截至2021年6月30日,中保登累计注册资产支持计划41只,注册规模累计1362.78亿元。基础资产类别包括:保理债权、反向保理债权、不良资产重组、金融租赁、融资租赁、小贷、基金份额、基础设施收费收益权、信托债权。

中资协发布了《保险私募基金登记管理规则》,明确基金登记在程序及时效上与债权投资计划等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拉平,5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流程。

中资协表示,截至目前,共有18家保险私募管理人注册基金3893.29亿元,主要投向医养健康、战略新兴产业及基础设施等领域。

中资协认为,此次将保险私募基金由“注册制”调整为“登记制”,通过明确“登记”内涵,厘清市场与自律的边界,由协会对基金申报材料的完备性与合规性进行查验,将合规实质性判断以及投资价值、投资风险判断等义务交付于市场机构,真正压实其在合规运作、风险评估、信息披露等方面的主体责任。

另一方面,规模庞大的险资不容忽视。银保监会此前披露的数据显示,2021年二季度末,保险公司总资产24万亿元,较年初增加16439亿元,较年初增长7.4%。其中,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增长最快,总资产965亿元,较年初增长26.9%。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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