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拟放宽境外人民币贷款业务范围,不再仅限于“走出去”项目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有关事宜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允许境内银行在经批准的业务范围内对境外企业直接开展境外人民币贷款业务。

当地时间2017年9月20日,希腊比雷埃夫斯,集装箱码头。中国远洋运输集团计划扩建集装箱和汽车码头,同时扩建五星级酒店。图片来源:人民视觉

记者 王玉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周六发布“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有关事宜的规定(征求意见稿)”,提出进一步拓展境内银行境外人民币贷款业务范围,允许境内银行在经批准的业务范围内对境外企业直接开展境外人民币贷款业务。

央行、外管局指出,目前,相较境外外汇贷款,境内银行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业务范围较窄,贷款对象仅限于境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出口买方信贷相关企业。意见稿则放宽了这一限制,允许境内银行在经批准的业务范围内对境外企业直接开展境外人民币贷款业务,境外贷款主体不再局限于“走出去”项目。

监管部门还表示,在贷款提供方式上,结合业务实践,允许境内银行根据办理境外贷款需要,向境外银行融出一年期以上中长期资金,便于境内银行与境外银行合作开展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企业‘走出去’进程进一步加快,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体系中地位愈发重要,境外资金需求明显上升。现行境外贷款政策出台时间较早,本外币政策差异较大,跨境人民币贷款政策分散且限制较多,对于‘走出去’企业境外经营及与我国有关的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支持力度有限。”监管部门表示。

“《规定》旨在建立统一的本外币境外贷款政策框架,支持和规范境内银行开展境外贷款业务,以更好满足境外企业资金需求,切实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监管部门称。

根据央行周六发布的《2021年人民币国际化报告》,截至2020年,离岸人民币贷款规模整体保持稳定,主要离岸市场人民币贷款余额为5285.49亿元。其中,中国香港地区人民币贷款余额为1520亿元,在各离岸市场中位居第一;新加坡人民币贷款余额为1189亿元,位居第二;中国澳门地区人民币贷款余额为1053.62亿元,在各离岸市场中排在第三位。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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