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星的正确打开方式——从刘亦菲被扑倒说起

追星的本质就是用别人来假想自己的生活,证明我们还向往着美好。

5月19日晚,刘亦菲在广州参与电影《夜孔雀》宣传路演时突然被一名变态男子扑倒。这件事让人不耻,也引发了我对于追星的一些思考,虽然肇事者不一定是粉丝。

经常听说一些很疯的追星行为(“疯狂”是一个褒义词,恕我不能用在这里),比如某女童用10万压岁钱买车送罗志祥,因爱生耻数名青年袭胸女明星蜡像,变态粉丝“示爱”两年追到南京骚扰韩雪,女球迷抢闻科比臭鞋被熏眼泪直流……最著名的当属杨丽娟,竟然为了刘德华不惜倾家荡产,她的父亲也因此跳海自尽,轰动一时(据说后来觉醒,现在已经正常过来,可喜可贺)。追星到这样一个匪夷所思的程度,简直是不可理喻。

诚然,追星是一种兴趣,世界上总有人过上我们想要的生活,或者符合我们对完美的一切想象。我们不由自主地会对他们产生迷恋,从而喜欢偶像的一切,包括缺点和弱势。我本身也是追星族,而且崇拜的人物还不只一个,所以很理解粉丝对偶像那种关注和振奋。但有些情感必须适可而止,过犹不及总会损人不利己,而且显得太自私。

错误的追星方式还容易诞生一种畸形的完美主义,即是自作主张地替自己的偶像思考,这样往往容易借着追星的名义来发泄自己的情绪。作为一个球迷,我对此深有体会,不管是足球还是篮球,经常都有那么两拨人马在门户网站体育频道每一条新闻的评论区里互相撕咬(不管该新闻有没有讲到他们的偶像),杀得是昏天黑地,尽显智商和素质下限。可是如果崇拜一个人就要万般贬低他的对手,以抹黑别人来衬托自己偶像的伟大,这样做和看抗日神剧有什么区别?

追星这种习惯其实很好,它能让我们培养出许多平时生活中很难形成的好习惯,例如坚持,例如守候,例如执着。喜新厌旧和三分钟热度的“定律”在这里行不通,我们追星呈现的潜力超乎想象。青春总会逝去,爱情不一定会天长地久,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可是对于一个偶像,我们一旦迷恋上,就很难放弃。不管他在巅峰还是低谷,如日中天或者英雄迟暮,都会被我们崇拜。如果我们对待梦想有追星那么疯狂,恐怕成功也不是遥不可及的事情。

科比退役那天,他的很多球迷都在高呼:青春没了。但是我想除了球技,科比更该被我们记住的是他的精神——勤奋和永不放弃,等等。你对“洛杉矶凌晨四点的太阳”念念不忘,可是有没有想过可以用每天六点起床读书学习或者下班后仍然坚持自己的梦想这样的实际行动来传承科比的精神呢?实践科比的坚持,才是致敬科比最好的方式。

追星的本质就是用别人来假想自己的生活,证明我们还向往着美好。但是何必假想呢?我们虽然可能永远都无法做到偶像那般厉害,但是至少不能光从表面追星。外在的美或者肤浅的魅力毕竟会消失并且很难被学习,只有那些思想或者精神层次的特点才值得一再推崇。当我们强大以后,说不定还能以更好的形式来面对偶像,交流甚至合作。

追星,只是生活的一部分,太纯粹就会失去意义。愿我们都能活出自己想要的样子,并拥有意想不到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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