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 | 对贷款资金使用情况检查不到位,工商银行滦平分行被罚30万

中国工商银行滦平分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受托支付贷款资金使用情况检查不到位等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张一雪

编辑 | 张一诺

9月15日,承德银保监分局公布两张罚单,剑指中国工商银行滦平分行及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中国工商银行滦平分行主要涉及以下三项违法违规事实:对受托支付贷款资金使用情况检查不到位;未及时对自主支付贷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贷款资金不符合约定用途使用问题后未采取有效控制措施;贷后检查未及时发现项目收入不及预期。刘志强对以上违法违规行为负直接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承德银保监分局对中国工商银行滦平分行处以30万元罚款,对刘志强处以警告处分。

来源:张一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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