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清廉邵阳”微信公众号消息,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马小淇涉嫌严重违法,经邵阳市监委指定,目前正接受邵阳县监委监察调查。
马小淇简历
马小淇,男,1968年8月出生,湖南邵阳市人,1990年2月参加工作。
1990年2月至1993年7月,湖南省第一纸板厂工作;
1993年7月至1995年4月,邵阳市西区检察院书记员;
1995年4月至1999年3月,任邵阳市西区、大祥区检察院助理检察员;
1999年3月至2000年12月,任邵阳市大祥区检察院检察员、反贪局一股股长;
2000年12月至2002年1月,任邵阳市大祥区检察员、举报中心主任;
2002年1月至2003年3月,任邵阳市大祥区检察院法警大队副大队长;
2003年3月至2003年12月,任邵阳市大祥区检察院民事行政股股长;
2003年12月至2010年2月,任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检察院副科级检察员;
2010年2月至2016年12月,任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2016年12月至2021年6月,任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一级检察官;
2021年6月至今,任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