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拟修改电子商务法,规范平台内经营者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市场监管总局拟修改电子商务法,规范平台内经营者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8月31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其中,在第八十四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未依法采取必要措施的法律责任中增加“情节特别严重的,有关部门可以限制其开展相关网络经营活动,直至吊销网络经营相关许可证。”

    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打开界面新闻APP,查看原文
    界面新闻
    打开界面新闻,查看更多专业报道

    热门评论

    打开APP,查看全部评论,抢神评席位

    热门推荐

      下载界面APP 订阅更多品牌栏目
        界面新闻
        界面新闻
        只服务于独立思考的人群
        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