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马汽车创始人沈晖就“如何看待辅助驾驶普及但事故频发”发表看法

威马汽车创始人沈晖就“如何看待辅助驾驶普及但事故频发”发表看法

8月16日,威马汽车创始人、董事长兼CEO沈晖在其个人微博就“如何看待辅助驾驶普及但事故频发”问题发表看法:L2级别辅助驾驶功能,驾驶员是功能操作主体,也是责任主体;L4以上级别自动驾驶功能,车内无人状态下,操作主体是车辆本身,责任主体当归属主机厂;我们L4级别无人驾驶功能,当时经过了N轮内部决策会议,最终选择了高频停车场景的原因,就在于相对封闭的环境、相对低速的状态,安全性更高。

    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打开界面新闻APP,查看原文
    界面新闻
    打开界面新闻,查看更多专业报道

    热门评论

    打开APP,查看全部评论,抢神评席位

    热门推荐

      下载界面APP 订阅更多品牌栏目
        界面新闻
        界面新闻
        只服务于独立思考的人群
        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