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国药集团官网发布声明称,近日,我公司发现国药药材(佛山)医药有限公司涉嫌实施了伪造、变造我公司印章并向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注册处提交虚假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我公司未授权其使用我公司注册商标,也未授权其以“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医药集团”、“国药集团”的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投资或合作。对其实施的违法行为,我公司将向公安机关控告、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举报,我公司将依法严厉追究其刑事、行政或民事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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