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生长激素相关产品均销售至合法医疗机构

长春高新:生长激素相关产品均销售至合法医疗机构

长春高新8月5日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回答投资者提问时称: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生产经营,生长激素属于处方药,国家对于生长激素的销售有《药品管理法》、《反兴奋剂条例》等严格的法律法规要求,相关产品均销售至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医疗机构。

    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打开界面新闻APP,查看原文
    界面新闻
    打开界面新闻,查看更多专业报道

    热门评论

    打开APP,查看全部评论,抢神评席位

    热门推荐

      下载界面APP 订阅更多品牌栏目
        界面新闻
        界面新闻
        只服务于独立思考的人群
        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