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银行多名非独立董事、高管、监事等拟增持股份

7月29日消息,郑州银行披露关于稳定A股股价方案的公告。公告称,

截至2021年7月28日,在本行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15人,拟以不少于其上一年度自本行领取薪酬总额(税后)的15%的资金增持本行A股股份,即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178.18万元。

基于对本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本行成长价值的认可,本行监事长、职工监事赵丽娟女士,职工监事李怀斌先生、陈新秀女士,党委副书记赵麦城先生,郑州市纪委监委驻本行纪检监察组组长张骅先生,人力资源总监张明立先生,授信业务总监连东先生,金融市场业务总监陈恒生先生自愿以不少于其上一年度自本行领取薪酬总额(税后)的15%的资金增持本行A股股份,即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101.38万元。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本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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