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 | 因拒收现金,北京城市铁路投资被罚50万元

罚单显示,北京城市铁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拒收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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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 章宇璠

编辑 | 张一诺

7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公布了一张罚单,剑指北京城市铁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北京城市铁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拒收现金。

陈长生,时任北京城市铁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对北京城市铁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拒收现金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对于上述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对北京城市铁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50万元;对陈长生处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

据中国人民银行22日对外公布,2021年二季度,人民银行依法对18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从1000元至10万元人民币不等。被处罚的单位包括公共服务机构、医院、景区、停车场及保险公司等。

据介绍,人民银行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要求,坚持宣传引导与严肃惩治相结合,持续推进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工作。对核实为拒收人民币现金的,人民银行将依法处罚并定期予以曝光,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广大经营主体应强化法治观念、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诚信经营、尊重公众支付选择权,提升服务、共同打造现金和谐流通环境。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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