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合同交了4.5万定金,商家却称“板材涨价”得加钱

家居行业的消费服务急需完善。

文|华商报 千朋茹

“家居行业的消费服务急需完善。”这是近日几位消费者来电吐槽自己“艰难”的消费维权经历时发出的感慨。

每年上半年都是装修的高峰期,随着装修进程的推进,一些不愉快的装修经历都会在年中以及下半年全面显现出来。

近日,华商报先后接到数位消费者投诉,称在装修以及选购家居产品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这些被投诉的企业不乏知名品牌。看看身边的遭遇,希望您在装修以及选购家居产品上更加谨慎。也希望这些品牌能够积极正面解决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华商报还会持续跟进。

被投诉企业:齐家网、陕西德美佳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投诉者:蓝先生、杨女士

投诉内容:齐家网将一经营异常的装修公司先后推荐给两位消费者

■追踪报道:

日前,华商报记者报道了西安市民蓝先生、杨女士先后通过齐家网的推荐,与陕西德美佳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

蓝先生2019年11月签订了26万元的装修合同,前后交款25万元,至今没有装修完。随后2020年7月杨女士被齐家网推荐了该公司,签订了11万元的装修合同,前后交款9万余元,不仅装修未过半,且装修公司搬家,装修公司的工作人员、老板也都联系不上了。

最令人诧异的是,从2020年初蓝先生发现该公司经营异常后,曾多次向齐家网投诉表示该公司经营异常不要再推荐给其他业主,谨防受骗。但2020年7月杨女士通过齐家网平台寻找装修公司时,齐家网还是将该公司推荐给杨女士,导致杨女士同样遭受严重的经济损失。

■事件进展:

7月9日,华商报记者致电齐家网客服,了解此事具体情况,客服表示会有专门的公关部门进行洽谈。截至7月20日,记者未收到齐家网任何相关负责人对此事的处理态度。

而在7月19日下午,杨女士表示一位自称齐家网客服专员联系自己,对此事的答复是“我们联系不上装修公司,你们自己联系上了先跟对方沟通,如果协商未果,走法律程序告该装修公司吧!”

■记者质疑:

2015年就被认为“经营异常”的企业如何通过齐家网所谓的严格审核?华商报记者通过企查查发现,陕西德美佳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在2015年就被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为“经营异常”企业,这样一个“经营异常”企业,是如何通过齐家网官网上所说的“所有公司都是经过齐家网严格审核的”?

官网的服务承诺形同虚设?齐家网作为一个上市公司,一家大型互联网装修平台,宣称一站式为业主提供装修服务,为何在蓝先生2020年3月份多次投诉后,7月还将该装修公司推荐给杨女士?记者通过齐家网官方网站看到这样一段服务承诺:“任何优质施工队长在出现有效投诉5日内没有解决的,取消资格。”而从现在的实际情况来看,这样的承诺似乎形同虚设。

被投诉企业:西安“梵品家居”

投诉者:王先生

投诉内容:签了合同交过定金商家却以“原材料涨价”为由要加价

■市民投诉:

7月19日,西安市民王先生来电投诉位于西安高新区锦业路的西安“梵品家居”门店。

王先生表示自己今年1月在该门店定了价格12.5万元的全屋定制产品,缴纳了4.5万元定金,合同约定3月底安装家具。但是约定日期过了家具依旧一件未送。多次催促下,5月商家表示板材、五金配件等原材料价格全面上涨,王先生1月签订的合同价格已经做不出来了,需要再加价。之后给王先生发了一张新的报价单,新的报价单将产品总价加到了14.7万元。王先生不能接受,对此提出了质疑。

王先生不能接受,对此提出了质疑。“合同签了,定金也交了。还能随意涨价?1月至今耽误半年时间怎么算?”王先生气愤地说。随后王先生还咨询了多个全屋定制品牌,均被告知所订购的板材和五金配件的确涨价了,“别的品牌导购说,今年3月开始,板材价格上涨约20%,五金配件涨价近一倍。”也就是说王先生现在即便更换品牌,原来的价格也做不出产品,还需要加价。

根据王先生提供的联系方式,华商报记者先后多次致电“梵品家居”负责人许女士以及另一负责人李保庆,对方听到记者的身份,就匆忙挂断了电话,没有任何回应。

■律师说法: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既然消费者与商家签订了合同,合同中约定了产品价格,且所签订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为维护合同的稳定性,以及遵照契约精神,双方就应按照原合同约定的价格执行,而不得随意涨价,商家涨价的行为不仅违约,而且违法。

赵良善说,商家拖了消费者近半年,如果消费者再选择另一家商家定作,会产生材料价格上涨的经济损失,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价格上涨的经济损失应由原商家赔偿。建议商家与消费者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消费者可向消费者协会或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或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来源:华商报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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