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无印良品的官司还在继续:日本无印良品不用赔钱,但也没拿回商标

北京无印良品和日本無印良品的“商标大战”又结束了一个回合。

图片来源:范剑磊

记者 | 张馨予

编辑 | 楼婍沁

北京无印良品和日本生活方式品牌無印良品(即更多消费者惯常写作的无印良品)的“商标大战”又结束了一个回合。

据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信息,7月13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北京无印良品针对其与日本無印良品侵害商报全纠纷的再审申请。

日本無印良品是否在棉织品、毛巾、床单、枕套和被罩等产品类别上,对现在棉田公司所拥有的“无印良品”商标构成侵权,是前述法律纠纷的核心讨论问题。

界面时尚此前曾报道,日本無印良品在中国“把商标丢了”,至少在卖床单、毛巾等产品时是这样。

2019年11月,日本無印良品母公司株式会社良品计划及其中国子公司无印良品上海公司,在与北京无印良品发生的“无印良品”商标侵权纠纷诉讼中败诉。相关判决涉及第24类商标覆盖的商品,包括棉织品、毛巾、床单、枕套和被罩等。

这意味着日本日本無印良品在制作布、毛巾、床单等商品的吊牌时,必须将“MUJI 無印良品”中的“無印良品”去除,仅使用“MUJI”。

而在2019年,北京无印良品及其母公司棉田公司还曾向无印良品上海公司等相关方面提起诉讼,称日本無印良品在店面招牌及商品的包装袋、交易文书中使用了与棉田公司“无印良品”注册商标相同的标识,属于在相同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的行为,对其注册的第24类“被子、毛巾”等“无印良品”的商标构成侵权,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要求发表声明消除影响,及赔偿损失300万元。

根据北京市朝阳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书,法院认为无印良品上海公司、无印良品朝阳第三分公司在门店招牌、购物小票及包装袋上使用涉案商标“无印良品”,系在销售服务过程中的商标使用行为,与涉案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不相同或类似,不构成对涉案商标专用权的侵害,驳回了北京无印良品和棉田公司的诉讼请求。

此后,北京无印良品方面再次上诉请求二审,在二审维持一审原判结果后,又申请再审。前述最新裁判结果正是其再审请求被驳回。

据相关裁判文书,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根据一、二审法院查明的事实,被控侵权产品“毛巾”“薄被”上并未使用涉案商标“无印良品”,标签上使用的是无印良品上海公司母公司依法注册的商标“MUJI”,可见,无印良品上海公司、无印良品朝阳第三分公司事实上“已做到对涉案商标权的合理避让”。

换言之,事实上,直至今日,日本無印良品仍不能在布、毛巾、床单等商品上使用“无印良品”商标。

无印良品中国方面此前曾就相关诉讼向界面时尚发来声明,表示其将不会放弃维护自身正当权益的机会,除了已在进行应对的相关诉讼外,其母公司良品计画也提起了若干件相关民事诉讼,并对相关涉嫌侵权的公司及其展开的加盟店进行行政举报。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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